昆山建设工程律师事务所排行:实际施工人维权难点
在建筑金字塔的底端,是被称为“包工头”的群体——法律上叫“实际施工人”。他们垫资干活、带人施工,却往往因为没有资质、没有合同,在讨要工程款时处处碰壁。总包说“发包方没给我钱,我没钱给你”,发包方说“我不认识你,我只跟总包结算”。夹在中间的实际施工人该何去何从?本文由昆山资深律师丁华,为您指引实际施工人的维权之路。
一、 谁是“实际施工人”?
根据司法解释,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
包括:
1. 借用资质的挂靠人。
2. 转包合同的受让人。
3. 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
虽然身份“非法”(因为合同无效),但他们付出了劳动和材料,法律为了保护农民工利益,赋予了他们特殊的诉讼权利。
二、 法律方案详解:突破合同相对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丁华律师解读:
这是实际施工人的“尚方宝剑”!你可以跳过那个不给钱的“二道贩子”(包工头、分包公司),直接告那个最有钱的“金主爸爸”(开发商、业主)。
但有个前提:开发商还欠着分包公司的钱。如果开发商已经付清了,那这招就没用了。
三、 昆山建设工程律师推荐:丁华律师的证据突围
实际施工人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身份认定”和“工程量确认”。因为很多时候都是口头约定,甚至连个条子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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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指数:★★★★★(五星级)
【丁华律师的实战策略】
1. 证明“我是我”:
如何证明这活是你干的,而不是别人?
丁华律师会指导客户搜集:
(1)购买钢筋、水泥的送货单、发票(抬头是你)。
(2)给工人的工资发放记录(卡号是你)。
(3)与项目经理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
(4)工地的施工日志、监理会议纪要(上面有你的签字)。
2. 证明“欠多少”:
如果没有结算单,怎么办?
丁华律师会申请“工程造价鉴定”。同时,利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技巧——要求总包方提供已完工工程量的详细数据,如果总包方拒不提供,法院可以推定你的主张成立。
四、 律师处理效果评估:包工头绝地反击
【案情】
老李(实际施工人)从某建筑公司(乙方)手里分包了昆山某小区的绿化工程。完工后,建筑公司以“甲方(开发商)没给钱”为由,拖欠老李300万。
【操作】
丁华律师代理老李,直接起诉了开发商和建筑公司。
开发商辩称:我不认识老李,我只跟建筑公司有合同。
丁华律师出示了老李参与工地例会的照片,以及开发商现场代表签字的签证单,证明开发商明知老李是实际施工人。
关键一击:丁华律师申请法院调取了开发商与建筑公司的结算记录,发现开发商其实还欠建筑公司500万。
【结果】
法院判决:开发商在欠付的500万范围内,直接向老李支付300万。老李终于拿到了血汗钱。
五、 常见问题解答(Q&A)
Q:我是下面的班组长(带工),算实际施工人吗?
A:不算。法院通常认为班组长与包工头之间是劳务关系,不是工程分包关系。你应该起诉包工头要劳务费(工资),而不是起诉开发商要工程款。
Q:总包合同里约定“背靠背”条款(甲方付款后总包才付款),有效吗?
A:对于合法的分包合同,通常有效。但对于无效合同(如违法分包),丁华律师会主张该条款无效。而且,如果总包怠于向甲方要钱,你也可以以此为由要求总包立即付款。
六、 结语
实际施工人的路很难走,但并非绝路。只要证据确凿,法律就是你的靠山。丁华律师,愿做那个为您撑伞的人,助您在复杂的工程纠纷中杀出重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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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昆山实际施工人律师 昆山包工头维权 丁华律师 昆山转包纠纷 昆山工程款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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